本次活动为期两个月,自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1月15日。省高院要求,各中院和基层法院院长作为第一责任人,通过开展本次活动,要将2017年11月15日以前受理的未结“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三留守”人员维权、坑农害农案件(以下简称“三类涉农案件”)结案率达到90%;2017年11月15日以后新收“三类涉农案件”结案率在85%以上,未办结的2018年春节前要妥善处理;已排查出的“三类涉农案件”执结率在80%以上,未执结的2018年春节前要妥善解决。
省高院要求,三级法院均要开通涉农案件热线服务电话,设立涉农案件立案绿色窗口,快速立案、快速分流。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涉农案件综合服务平台,为农民工诉讼提供“一站式”服务,用最短的时间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实现。全省法院在开展涉农维权活动时,一方面要严惩侵害农民权益犯罪,另一方面要不断优化返乡创业司法服务,把开展涉农维权系列活动作为扶贫攻坚的重要抓手,为解决“三农”问题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记者周青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