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做法中,一是整合执行力量,人员细化分类管理。在原有划分综合组、查控组和执行实施组的基础上,将五个实施组人员重新编排,划分为一个快速案件办理组和四个普通案件办理组,由综合组内的分案员甄别案情,对案件进行繁简分流,并由内勤督促案件限期执结;
二是科学区分简易案件标准,将索要赡养费、抚养费案件,诉讼保全类案件,交通违章罚款类非诉执行案件,欠缴诉讼费类执行案件,1万元以下金钱给付及罚金刑案件,物的交付和特定行为履行类案件交于快速执行组,限期2日-40日内办结,结案率考核与年底绩效考核相挂钩,激发干警办案积极性。
三是做好程序衔接。对于期限内,穷尽手段仍不能执结的,由快速执行组在期限届满前两日完善所有卷宗材料转入综合组,再由综合组二次分配转入普通实施组,动用拘留或查扣财产等强制措施加大执行力度。
该方法试行半年以来,盘活了该院有限的司法资源,干警明显感到工作节奏快了,干劲儿也足了,案件实际执结率从去年的34%提升至今年的48%,收到了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