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底,博爱县检察院民行科干警在办案途中发现,县城葵城路与县道X024交叉口以南的路面上,有一个约400米长、17米宽,体积约6200立方米的巨型垃圾堆。路面几乎被占满,污染环境,严重影响周边群众的日常生活和出行。该科干警随即将此事向院领导作了汇报。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对该案进行调查取证。
这段路由谁主管?垃圾该谁清理?民行科的干警先后深入到多家单位调查走访,最终确定系博爱县城管局负有这一路段的监管职责。由于县城管局未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导致这一路段长期疏于监管,路面上的垃圾越堆越多、越堆越高,存在时间长达3年之久。
博爱县检察院决定以公益诉讼案件对其立案审查。在查清事情的来龙去脉后,向县城管局发出了《检察建议》,建议该局主动与相关部门对接,在一个月之内将该路段垃圾清理完毕,恢复道路原貌,并加大对路面日常保洁的监管力度,发现随意倾倒垃圾行为的要立即制止,对不听劝阻的要依法予以惩处。
收到《检察建议》后,博爱县城管局立即行动,组织20余名环卫工人,出动3辆铲车和9辆运输车,经过数天的忙碌,终于将这个巨型垃圾堆彻底清除。被垃圾占据的路面恢复了通畅,周边的自然环境也好了起来,过往的群众无不拍手称快。 (孙建设吴新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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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田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