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李晓波通讯员刘照璞
本报讯凌晨,两名男子在酒吧内酒后滋事,用啤酒瓶扎伤酒吧经理。汝阳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接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将两名男子制服,对其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5月17日凌晨1时40分,汝阳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三中队民警接到110指挥中心的指令:有人在县城一酒吧内酒后滋事,乱摔乱砸。中队长张兵亿带领民警驾车赶到现场,一名男子醉酒后在酒吧舞台上,像着了“魔”似的高声咆哮,摔啤酒瓶,并用摔碎的啤酒瓶瓶底扎伤了酒吧经理。
见状,张兵亿组织民警冲了上去,将家住上店镇西街村、涉嫌酗酒滋事的违法行为人赵某仰强制带离现场。这时,与赵某仰一起喝酒的同乡赵某突然发飙,不听民警劝阻,执意阻拦民警,干扰民警执法。
民警随即也对赵某进行口头传唤,但其拒不配合,还一脚将停放在酒吧门口的电动车踹翻。张兵亿当即联系增援,巡特警大队民警随后赶到现场,将醉酒的违法行为人赵某带至城关派出所。
经民警讯问、调查取证,决定对违法行为人赵某仰以寻衅滋事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1000元;对违法行为人赵某以寻衅滋事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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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田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