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审判为中心,鹤壁市中院日前再获捷报——在省高院公布的2017年度全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质效考核结果中,鹤壁市中院全省排名居首,各项指标均创下历史最好成绩!
案件审判质效是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鹤壁市中院人民群众满意度持续在全省领先,亦充分印证了人民群众对该院审判质效的认可。台上三分钟、台下十年功,为了群众的满意,鹤壁市中院广大干警付出了无数的心血与汗水——
围绕审判主业,狠抓执法办案要务。面临“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鹤壁市中院在内部挖潜上做文章、下功夫,采取多种措施督促办案进度,圆满完成了每年的审判任务,2017年鹤壁市中院结案率高达98.62%。一方面,分解工作任务,步步落实推进。各审判团队拟定“结案率进度表”,交由院长审核把关,统一由审管办备案督导。另一方面,由院长、庭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案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2017年,鹤壁市中院院长、庭长人均办案数量达到员额法官平均值的65.33%。此外,加强督促指导,及时分析研判,合理调配资源。科学分流案件,在全院统一调配,确保团队之间办案数量的相对均衡;积极应对个别类型案件骤增态势,合理调配审判力量进行增援,整体推进全院案件进度。各办案团队年底结案率均达到95%以上。
严格审限管理,促进审判效率提升。鹤壁市中院以提升审判效率为抓手,用“三个坚持”不断完善审限监督管理机制。坚持案件审限提示、催办和督办,每周发送审限通知单,分层次提示、催办和督办;2017年,全院法定审限内结案率实现100%,无一起超审限案件产生。坚持审限变更院长审批,所有需要延长审限的案件,在逐级审核后报由院长审批;全院延长审限结案比降至0.23%。坚持案件移转效率提速,压缩内部流转空间;全院上诉案件及时立案率提升至83.79%,超过考核满意值。
推行案件评查,把控案件质量关口。鹤壁市中院不断完善案件质量监督机制,推行庭审质量、评议质量和文书质量“三大评查制度”,实现案件评查全覆盖、质量监督无死角。一方面,创新评查制度,通过反复讨论修改、广泛征求意见,形成《案件评查工作办法》等四项制度。另一方面,成立评查组织。由7名虽未入额但办案经验丰富的老法官、年富力强的青年骨干组成案件评查组,合理搭配层次,专职案件评查工作。同时,及时总结反馈。该院定期召开案件质量通报会,查摆问题、督促整改、总结经验、表扬推广。此外,定期分析研判,党组定期听取案件评查汇报,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持续提升案件评查工作的合理性、效能性。2017年,全院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仅为0.31%。在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的上网裁判文书互查中,鹤壁市中院被抽查的文书未出现任何问题。
注重服判息诉,实现办案效果共赢。鹤壁市中院在追求案件质量和效率的同时,注重诉讼调解,强化判后答疑,畅通信访渠道,当事人服判息诉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服判息诉率提升至91.25%。同时,该院始终将诉讼调解工作贯穿于审判过程始终,不断追寻调解的最佳时机,努力查找调解的最佳切入点,积极借助社会力量参与,力求调解最佳效果。通过推行文书直接送达,不断强化判后答疑;通过与当事人面对面沟通,有效缓解当事人败诉后的不满情绪,提高当事人对裁判结果的认可度及信任度。
(声明:本文不代表河南县域经济网观点,如是转载内容,河南县域经济网不对本稿件内容真实性和图文版权负责。如发现政治性、事实性、技术性差错和版权方面的问题及不良信息,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并提供稿件的错误信息。)
(声明:本文不代表河南县域经济网观点,如是转载内容,河南县域经济网不对本稿件内容真实性和图文版权负责。如发现政治性、事实性、技术性差错和版权方面的问题及不良信息,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并提供稿件的错误信息。)
(责任编辑:田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