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杨某孟向南某龙借款6.26万元,并约定了利息。到期后,南某龙多次讨要无果后,将杨某孟和商丘某商贸有限公司诉至梁园区法院。
经调解,原告南某龙与被告杨某孟、商丘某商贸有限公司达成协议,两被告于2016年5月1日前付清原告南某龙借款本金6.26万元。否则,按照借款协议约定,支付南某龙利息。协议生效后,被告仍不履行还款义务,南某龙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杨某孟不但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还玩起了“失踪”。
当日,执行法官在网吧将杨某孟拘传后,经调解,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杨某孟当场支付申请人3万元,剩余借款在2018年11月1日前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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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田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