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昨日,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从洛阳市交警支队获悉,10月5日晚,一男子陈某驾驶教练车接在外喝酒的朋友回家,他“盛情难却”也喝了几杯白酒。回家路上,陈某与朋友一前一后被高新交警大队民警拦查,经检测陈某属于酒后驾驶。“陈某驾驶的教练车属于营运车辆。”民警介绍说,司机陈某依法被处以驾照吊销、5年内不得申领,罚款5000元,拘留15日的处罚。
据高新交警大队民警介绍,5日晚8时许瀛洲岗亭民警夜查酒驾,经过检测陈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80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民警随后又带陈某到医院进行抽血送检。目前,根据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陈某血液中检出的酒精含量为66.5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过了解,陈某坦言他是高新区一驾校的工作人员,当晚确实喝了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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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田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