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自称通信公司工作人员的人找上门,不仅“赠送”电脑和打印机,而且还指出了一条轻松赚钱的门路,是不是很有诱惑力?又主动提出签订合作协议加盖公章,此时你是否已经放松了警惕?
张某等人就是采用这种方式在多省行骗,诈骗金额共计130多万元。国庆节前夕,温县人民法院对该案自首的7名从犯依法宣判,分别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到一年零六个月不等,并处五千元到两万元不等的罚金。
2017年2月至7月,被告人张某组织的犯罪团伙以免费赠送电脑和打印机的名义,先后到河北、山西、河南等地推广“便民缴费服务系统”,主要对村镇中小超市经营者实施诈骗。
被告人首先以返利诱惑:通过缴费平台每收取100元话费,将会给店老板返还3元。被告人谎称电脑和打印机是免费使用的,但需要缴纳2650元的押金,并承诺押金可以退还,还主动要求签订合作协议,并加盖有被告人事先注册的皮包公司的公章。收到钱后,被告人便“人间蒸发”。
法官提醒广大群众,对送上门的各种“优惠返利”一定要提高警惕。本案中,被告人张某与受害人签订的“缴费合作协议”很有欺骗性。大家在钱物支出方面要格外小心,无论对方声称是什么身份,都要仔细核实后再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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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田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