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我们党“三农”工作一系列方针政策的继承和发展,是亿万农民的殷切期盼,也是开启高质量发展农业农村新局面的必然选择。
农业强不强、农村美不美、农民富不富,决定着全面小康社会的成色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质量。商丘是农业大市,我们要充分认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摆在优先位置,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做好乡村振兴大文章,描绘农村美丽画卷。
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初见成效,全面深化农村改革迈出新的步伐,农民获得感幸福感持续提升,农村基层基础进一步稳固……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委、市政府把“三农”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不断加大强农惠农富农力度,推动全市农业农村发展取得显著成绩,为我市各项事业又好又快跨越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认识到,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我们还面临很多问题,唯有强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才能补齐“三农”短板、攻克“三农”难题、夯实“三农”基础。
要坚持“五个振兴”、统筹谋划。乡村振兴,产业振兴是重点,人才振兴是支撑,文化振兴是灵魂,生态振兴是基础,组织振兴是保障。这“五个振兴”是乡村振兴战略五个关键要素,契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五位一体”总布局。在乡村振兴的实践中,我们要注重五个方面之间的协同性、关联性、整体性,既要坚持“五个振兴”一起抓、五个方面都要硬,也要突出各自特色、各有侧重,做到统筹谋划、综合施策。
要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提出,乡村振兴要“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商丘各县(市、区)农村发展有差异,乡村建设也不能千村一面,要注重地域特色,尊重发展差异,体现乡土风情。对发展条件相对较好的村庄,要加快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对于自然历史文化资源丰富的村庄,要统筹兼顾保护和发展。要特别注重保护好特色村庄,不搞大拆大建,不搞一刀切,不搞统一模式,不搞层层加码,杜绝“形象工程”。
要坚持农民主体、激发潜能。广大农民是振兴乡村的主体,在发展建设的过程中,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善于听取农民的意见,切实保障农民的权益,要调动广大农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放手激发他们在新时代的创业、创新、创造潜力,把广大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化为推动乡村振兴的动力。同时也要激发在城市发展现在愿意回报乡村的人的积极性,激励各类人才在农村广阔天地大施所能、大展才华、大显身手,打造一支强大的乡村振兴人才队伍。
乡村振兴的时代号角已经吹响,商丘大地新时代最为动人的画卷正在描绘。我们要以市委五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引,瞄定目标,久久为功,一笔一划写好“三农”新篇章,绘出商丘乡村振兴的精彩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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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田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