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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昌市将评选“十大寿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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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8-28 15:21:35   来源:许昌日报
      本报讯(记者 李建山 通讯员 张君敏)为营造全社会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风尚,树立敬老模范人物典型,塑造良好家风,促进老龄事业创新发展,近日,市委宣传部、市老龄办、市民政局联合开展的2018年许昌市“十大寿星”“十大敬老模范单位”“十大敬老模范人物”评选活动正式启动。
      记者了解到,“十大寿星”参评者须符合年满100周岁(含)以上(2018年8月1日零时前满100周岁),思路清晰、语言表达清楚、热爱生活、精神乐观,生活能自理、行动相对敏捷、有一定特长及对社会有突出贡献等条件。“十大敬老模范单位”应符合以下评选标准:能够积极开展老龄宣传和尊老敬老主题教育活动,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传统美德,宣传“敬老模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开展创建活动,有明确的创建目标和办法,有规范的服务制度和标准,有具体的为老服务内容和条款,有固定的为老服务窗口和场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关于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等政策规定,积极创新为老服务方式方法,按照优先、优惠、优待的原则,拓展对老年人的服务范围和内容,努力为老年人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十大敬老模范人物”评选标准如下: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党的领导,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履行家庭赡养义务,孝敬父母、长辈,教育子女尊老敬老,事迹突出、群众认可;在为老服务岗位上爱岗敬业,服务周到,无私奉献,受到服务对象、单位和公众一致好评的;积极参加社会为老服务公益活动,热心捐助、支持老年公益事业或投资老年福利事业,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方面表现突出。
      户口所在地为许昌,符合评选标准18周岁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申报“许昌市十大敬老模范人物”。
      据悉,此次评选活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一是组织申报。各县(市、区)委宣传部、老龄办(民政部门)根据评选标准组织推选出本地区寿星前3名。候选人均需提交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近期二寸彩照。该阶段于8月底截止。二是核查排名。市委宣传部、市老龄办和市民政局在汇总各县(市、区)、各相关单位申报材料的基础上,初选出候选名单,于9月1日至9月15日进行核查。三是公布结果。2018年重阳节(10月17日)前举办颁奖仪式向社会公布结果。
      此次评选活动申报时间截至8月底,符合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均可向市委宣传部或市老龄办申报;申报表或推荐表可登录市民政局官网(http://www.xuchangmz.gov.cn)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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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田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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