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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啥电子证书等于“红本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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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9-01-28 09:50:12    来源:大河网-河南日报    
       《物权法》第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也就是说,无论是纸质证书还是电子证书,都只是外在形式。不动产物权应当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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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田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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