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按照 “ 既有利于基本建设,又有利于文物保护”的工作方针,我市将国有土地开发建设中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工作前置,将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工作完成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前置条件之一,着力破除制约建设项目落地慢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快项目建设速度,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不断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为加快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提供服务保障。
按照《通知》,我市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再造项目建设中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工作流程,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降低项目建设投资风险;精简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工作的办事环节,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能;国土、文物、土地储备、财政、规划等部门有序衔接、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土地供应前的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工作,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细化工作流程,严控时间节点,确保土地供应前完成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工作,缩减项目建设周期,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通知》提出,要建立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前置工作机制,并对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的报请、实施、结果的运用、费用的列支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记者 赵文静)
(声明:本文不代表河南县域经济网观点,如是转载内容,河南县域经济网不对本稿件内容真实性和图文版权负责。如发现政治性、事实性、技术性差错和版权方面的问题及不良信息,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并提供稿件的错误信息。)
(责任编辑:宗明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