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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性女开报废车上高速 车和驾证都将被罚“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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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20-05-19 17:38:09    来源:河南县域经济网    
      河南县域经济网讯(孙苗苗 通讯员 崔昌海开报废车在高速公路上违停,车内粘贴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全是套用他车,被查处后谎称没带证件想蒙混过关。昨天下午,河南省高速交警总队二支队民警在京港澳高速郑州航空港区段查获一起驾驶报废车辆的案件,驾驶员樊某将被吊销驾驶证并处以多项罚款,其车辆也将被强制报废。
      5月18日15时,二支队民警何玉国、张凤伟按“百日行动”方案部署,巡逻到京港澳高速687公里时,看到一辆鲁D牌黑色本田轿车停在应急车道内,没有摆放警示标志也未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车内一名女驾驶员正在打电话,看到民警到跟前,女子支支吾吾,面露难色,称自己因出门太急忘带证件,民警感觉该女子的行为非常可疑,便将车辆引导到收费站进一步核查,这时她才拿出了驾驶证。通过警务系统查询,发现该女子樊某驾驶的本田轿车审验至2015年,车辆状态显示逾期未检验、达到报废标准,车内粘贴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也非本车信息,另有17条违法未处理。
      几经询问,樊某承认知道该车已多年未检验达到报废标准,车是朋友的常年没开过,这次临时外出办事,就开着这辆车上了高速公路,没想到被高速交警部门查获。因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及涉嫌使用其他车辆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民警依法暂扣了鲁D牌本田轿车和樊某驾驶证。等待樊某的,必将是法律的严厉制裁。
      交警提醒: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各项安全性能大大降低,上路行驶安全隐患极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驾驶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驾驶人将被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责任编辑:田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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