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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年上班第一天187辆车被“送”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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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9-01-04 14:13:48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电子眼抓拍图片非常清晰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李岚文图片由警方提供
      本报讯从1月2日,元旦假期过后上班的第一天开始,郑州交警二大队便开始对辖区内两条城市快速路上驾驶员不系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电子眼抓拍。
      1月3日下午,记者从郑州交警二大队获悉,1月2日,该队在郑州市西三环主路和陇海西路高架二层这两条城市快速路上,对行驶的机动车驾驶员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录入。经过全天24小时的监控抓拍,共抓拍到违法证据图片800多张,后经反复甄别和筛选,最终确定了187辆机动车驾驶员未按规定在城市快速路上使用安全带。下一步,该队将把这187辆车的违法行为录入系统,并按照《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罚款200元,记2分。
      据交警二大队办公室副主任李冰介绍,1月2日是元旦假期后上班的第一天,加上单双限行改为每天两个尾数限行,导致路上的机动车辆明显增多,抓拍到的机动车驾驶员不系安全带的违法证据照片也比前两天有明显增加。
      在抓拍的过程中,民警发现有两辆车号为豫A8E911和豫AH36S5的面包车,不仅主驾副驾都没有系安全带,并且副驾人员的怀中还抱着孩子坐在前排。一旦发生事故,不仅不能有效地保护孩子,还可能因大人的挤压撞击,给孩子造成更大的伤害。民警提醒孩子的家长,带孩子乘车时,应当给未成年儿童配备安全座椅,这样才能有效地保护儿童乘车时的人身安全。
      李冰说,该大队从去年12月28日开始,使用电子警察智能抓拍系统,对陇海路高架二层西段、西三环主路等城市快速路行驶的机动车,驾驶员不系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今年1月2日前为抓拍警告期,对抓拍到的主驾不系安全带的照片不予录入。从1月2日开始,将正式录入车辆违法信息系统,按照《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在城市快速路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将罚款200元的,记2分。
      西三环主路和陇海高架二层均属于城市快速路,车速远远高于其他城市道路;从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后果来看,不系安全带的伤亡情况也远高于其他城市道路。
      “系安全带能够在事故发生时,对人体进行有效的保护,比如发生正面撞车时,如果系了安全带,可使死亡率减少57%;发生侧面撞车时,如果系了安全带,可使死亡率减少44%;发生翻车事故时,如果系了安全带,可使死亡率减少80%。”交警二大队警情研判室负责人刘学鹏介绍:现在电子抓拍的设备和技术已经很成熟了,很先进,不仅清晰度高、分辨率高,而且具备智能抓拍功能。只需一键设置,即可完成智能抓拍和违法识别。就连驾驶员从背后绕过身体将安全带插入锁扣,这种不正确使用安全带的做法也能被轻松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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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田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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