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中秋、国庆双节,多地市场监管部门瞄准月饼、茶叶等重点食品积极开展过度包装检查治理行动,既矫正了违“标”违法行为,阻断了一部分过度包装商品的流通渠道,也宣传了国家标准和法律知识,给商家、生产企业及消费者上了一堂有关绿色消费的法治教育课,收获了良好的市场效果和社会效果。
新国标《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比之以前的版本,对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包装成本等都提出了更明确、更严格的要求,聚焦市场上易出现的商品过度包装问题,给出了更具针对性、更全面、更严格、可操作性和制约力更强的“药方”,给监管部门提供了更科学、更清晰的依据和指南,提供了更精准、更有力的治理抓手。监管部门依托新国标,能提升治理效能,把治理机制再拧紧一扣。
市场监管部门针对发现的商品过度包装问题,均走了责令改正程序,要求商家下架过度包装的商品或将其退回生产企业,既体现了执法的柔性,也守住了法律底线,达到了执法目的,能对过度包装商品的产业链产生警示、教育、规范的作用。当然,“责令改正”是《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设定的处罚前置程序,如果生产经营者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且拒不改正的,监管部门应区分情节轻重,祭出“两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或“两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处罚,且当罚则罚。显然,新国标的背后有法律强制力保障执行。
治理商品过度包装既需要阶段性的重点监管措施,也需要常态长效的监管责任付出;既需要监管部门的履职尽责,也需要生产经营者的自律和消费者等群体的监督。生产经营者应认识到过度包装的危害,增强底线意识,对照法律和国标承担好遏制过度包装的第一责任,规范包装行为,并转变经营理念,在商品的内在品质提升和包装材质创新上多下下功夫,多使用绿色包材,降低包装成本,既提升产品竞争力,也让消费者得到真正实惠。消费者则应摒弃面子思维,把消费体验的重点放到商品的里子上,积极抵制过度包装行为,发现涉嫌过度包装问题及时向监管部门或消协组织投诉举报。监管部门除了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拓宽监督覆盖面,强化监督的震慑力、制约力,还应顺应消费者的需求,全面开展普法普标宣传行动,让消费者了解国标的基本要求,掌握查验、估算、判断过度包装问题的基本方法,引导消费者远离过度包装商品。
只有各方不断凝聚共识,形成责任合力,建立治理商品过度包装的长效“对标机制”,才能把国标落到实处,让国标真正成为制约过度包装的“紧箍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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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安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