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期救助根据《河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转移安置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的紧急通知》和《河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转移安置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的紧急补充通知》,每人每天补助150元,国家补助资金前期已下达,此次下达省级补助资金按每人每天130元、发放7天计算。
过渡期生活救助根据《河南省应急管理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受灾群众过渡期生活救助工作的紧急通知》和《河南省应急管理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受灾群众过渡期生活救助工作的补充通知》,每人每天补助30元,国家每人每天补助23元;此次下达省级补助资金按每人每天7元、发放3个月计算。经县级政府批准过渡期延长的,所需资金由县(市、区)政府统筹解决,仍按每人每天补助30元标准执行。
因灾遇难(含失踪)人员家属抚慰根据《河南省应急管理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对因灾遇难人员亲属发放抚慰金的通知》,每人补助3万元,国家补助资金前期已下达,此次下达省级补助资金按每人2万元计算。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直达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做好资金下达工作,确保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达受灾群众。(来源: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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