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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息县人民法院通报商事、金融“总对总”在线多元解纷工作并发布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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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22-12-29 11:35:40    来源:河南县域经济网    
      河南县域经济网信阳讯  为发挥典型经验和典型案例引领示范作用,现向社会通报2022年以来息县法院商事、金融“总对总”在线多元解纷工作开展情况,同时发布“总对总”在线调解涉企纠纷典型案例及典型意义。

      2022年以来,息县法院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针对商事、金融案件类型化特点,整合优化行业解纷资源,协同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线上线下互通融合,率先打造商事、金融解纷“主战场”,行业化、专业性诉源治理成效凸显。

      7月7日,息县法院与息县工商联、人行息县支行、息县金融办等责任单位召开“保护中小投资者”2022年第一次联席会议,同时发布《关于发挥商会调解优势 推进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息县金融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的实施意见》,积极探索搭建县域商事、金融诉调对接网。9月初,在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下,息县法院完成与人行息县支行、息县银保监组、息县工商联“总对总”在线调解平台对接工作,实现“法院+人行”“法院+银保监”“法院+工商联”分流调解、案件委派、司法确认全流程在线办理。

      截至目前,息县法院引进特邀调解员99人、特邀调解组织28个;通过“总对总”平台向三家合作单位的调解组织共委派案件371件,办结313件,调解成功率67.65%,其中,人行息县支行174件,息县银保监组162件,息县工商联35件。

      息县法院“总对总”在线调解商事、金融纠纷典型案例

      息县工商联“总对总”在线调解典型案例

      案例一

      许昌某管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2019年,许昌某公司与河南某公司签订《产品购销合同》并开具销售订货单,约定发料时间为2020年9月21日、9月22日,送达地址为息县。合同履行过程中,河南某公司迟迟未支付全部货款。2022年9月27日,许昌某公司将河南某公司起诉至息县法院。因双方公司均属于外地公司,考虑到本案矛盾纠纷特点,息县法院通过“总对总”在线调解平台将该案委派给息县工商联商会调解组织。商会调解员多次电话联系双方公司,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体谅对方难处,消除对立情绪。待“破冰”后,充分利用在线调解平台线上视频调解功能突破时空局限,组织双方线上沟通协商。考虑到已合作多次,两公司最终在调解员的主持下握手言和。

      案例二

      息县某装饰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

      2022年3月5日,和某及其合伙人委托息县某公司对其商铺进行装修,并签订装饰装修合同,约定工程总额7.4万元。和某及其合伙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息县某公司支付定金4000元,施工过程中支付工程款4万元。施工结束后,经和某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因剩余3万元款项多次催要未果,息县某公司遂向息县法院提起诉讼。为尽快解决纠纷,减少不必要的诉讼成本,息县法院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通过“总对总”在线调解平台,将案件指派给息县工商联商会调解组织进行诉前调解。调解员秉承保护中小微企业理念,立即展开调解,快速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矛盾纠纷得以成功化解。

      典型意义

      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叠加疫情负面冲击,部分中小微企业面临生产经营困难,因疫情引发的合同违约、企业债务等商事纠纷突显,给人民法院化解矛盾纠纷带来了全新挑战。在此背景下,息县法院与工商联商会调解平台实现“总对总”同步对接与深度融合,为合理平衡当事人利益,专业、高效、妥善化解商事纠纷提供了平台。通过“法院+工商联”在线调解模式,充分发挥商会行业优势,不仅能够有效解决异地调解难题,而且有助于促成矛盾纠纷“零成本”“加速度”化解,帮助受疫情严重冲击的行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为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人行息县支行“总对总”在线调解典型案例

      息县某银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2021年2月4日,因经营资金短缺,岳某向息县某银行申请贷款,并签订《金燕e货最高额借款合同》一份,约定由息县某银行向岳某发放货款6万元。息县某银行按照约定履行了发放货款义务,贷款到期后,由于疫情等客观因素影响,岳某经营不善,未能如约还本付息。2022年10月14日,息县某银行向息县法院提起诉讼。案件转入“总对总”调解平台后,息县法院委派合作单位人行息县支行进行调解。考虑到金融纠纷的特殊性和岳某面临的生产经营困难,调解员在分别了解双方调解诉求后,因案施策,耐心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典型意义

      本案是金融纠纷在线多元化解机制发挥功效的缩影,既保障了困难企业的正常经营,又促进了金融秩序的健康发展。今年以来,息县法院与人行息县支行联合发布《关于建立息县金融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的实施意见》,凝聚“法院引领、多方参与、优势互补”解纷合力,以更加专业、便捷、高效的金融纠纷解决渠道,减少市场主体的诉讼成本,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企业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息县银保监“总对总”在线调解典型案例

      息县某置业公司追偿权纠纷案

      2018年10月9日,彭某与息县某置业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该公司作为保证人,为彭某向息县某银行申请住房按揭贷款提供担保。息县某银行按照与该某公司签订的按揭合作协议相关规定,为彭某办理了贷款。2022年5月,因彭某未依合同约定如期还款,息县某银行按照逾期还款金额扣取了上述公司在该行的按揭保证金。接收该案后,息县法院通过“总对总”在线调解平台委派银保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调解员经多次电话沟通和视频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在置业公司的申请下,息县法院对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

      典型意义

      为缓解消费者购房压力、刺激购房需求,房地产开发公司作为贷款保证人与银行订立按揭合作协议并非个例,其中涌现的复杂多样的金融矛盾纠纷亟须妥善化解。为了给诚信经营的市场主体营造安全稳定的市场环境,息县法院引入银保监调解组织专业力量,灵活运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打破法院、银行、市场主体间的信息壁垒,多元化解金融纠纷,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秩序稳定。

      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涉及买卖合同、装饰装修、金融借款等典型商事、金融纠纷类型,充分展现了“总对总”在线多元解纷机制在促进商事调解、行业解纷的高效性、专业化优势。通过促使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诉前,助力市场主体高效解纷,全力压缩诉讼时间、成本,推动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下一步,息县法院将持续完善“总对总”在线多元解纷工作机制,拓展多元解纷“朋友圈”,构建诉源治理“联动链”,切实提升各类纠纷化解质效,协同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高效、多元的纠纷解决途径。 
    责任编辑:张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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