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申报要求,“科技小巨人”企业和“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主要考察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的企业年度销售收入、净利润、研发费用占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数量等方面。
“科技小巨人”企业,要求上年度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含1亿元)、2亿元以下;“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要求上年度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1亿元以下。此外,条件还有:两类企业的前两个年度销售收入或净利润平均增长率达20%及以上;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或企业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支出总额的25%及以上等。
加上2018年度新入库的258家“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河南省目前共有“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806家。
据介绍,此次新增的258家企业,均为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下一步,省科技厅等相关单位,将集成各类科技资源,优先支持“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发展,引导“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逐渐成长为“科技小巨人”企业;助力“科技小巨人”企业做大做强,发展成为创新龙头企业和“独角兽”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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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田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