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上午,洛阳市举行新能源出租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推进会。会议就《洛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了部署。到2021年底,市区4227辆巡游出租汽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汽车。
按照“政府主导、多策并举、鼓励更换”的原则,2020年底前完成经营期限在2022年年底前到期的1298台巡游出租汽车更换;2021年年底前完成其余2929台巡游出租汽车更换。
2020年12月底前,经营期限在2022年底前到期的车辆,若更换可享受“更换补贴+提前更换补偿”。 2020年10月31日前完成更换的,每车给予6000元的更换补贴;2020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完成更换的,每车给予5000元的更换补贴。此外,2021年经营期限到期的,每车给予8400元补偿;2022年经营期限到期的,每车给予16800元补偿。2020年经营期限到期的出租车,无提前更换补偿,之后根据更换新能源车辆的时间拿5000元或6000元的更换补贴。
当天,九龙和金牡丹两家出租汽车企业代表城市区22家出租汽车企业表了决心,立了军令状。他们表示坚决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推进措施,稳妥有序推进,确保圆满完成任务。(大象新闻·映象网记者 徐孟国 通讯员 张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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