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管:河南广播电视台   主办:河南电影电视制作集团
  • 设为首页
  • 河南县域经济网

    城市新闻:


    《郑州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10月1日起施行 这些行为将被依法追责

    首页 > 汽车 > 正文

    日期:2020-09-23 09:02:00    来源:河南商报    
      辱骂、殴打、拉拽公共汽车驾驶员,抢夺车辆方向盘等操纵装置,这样的行为将被依法追责。《郑州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9月22日,郑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解答了相关疑问。
      以后乘公共汽车这些情况不允许
      吸烟、随地吐痰或者向车内外抛撒废弃物
      从事营销活动、散发宣传品等行为
      醉酒者、传染病患者、无人监护的精神病患者乘车
      学龄前儿童无成年人带领的情况下乘车
      携带畜禽、猫、狗等动物乘车(有识别标识的服务犬除外)
      不配合驾驶员、乘务员接受票证检验
      乘客违反上述规定,经制止或者劝阻拒不改正的,驾驶员、乘务员可以拒绝为其提供运营服务。
      公共汽车司乘人员需具备这些条件
      公共汽车司乘人员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能上岗?《条例》规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一年以上准驾车型驾驶经历;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十二分违规记录。
      从事运营服务时,驾驶员、乘务员需按照运营路线、班次、时间发车和行车,不得滞站、甩站、拒载,不得无故半途返回;不得要求乘客超出政府制定的票价标准购票、刷卡或者投币;提供合法有效的车票。
      此外,驾驶员应为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乘客提供必要的帮助;维护乘车秩序,保护乘客安全,发现盗窃、诈骗等违法行为应当予以制止并报警。
      乘客扰乱乘车秩序、抢夺方向盘将被依法追责
      近年来,个别乘客扰乱乘车秩序、抢夺方向盘的事件引发广泛关注。
      《条例》规定,禁止下列扰乱乘车秩序、妨害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安全的行为:辱骂、殴打、拉拽驾驶员,抢夺运营车辆方向盘、变速杆等操纵装置,以及其他妨害安全驾驶的行为;非法拦截、强行上下运营车辆;携带易燃、易爆、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以及其他有可能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物品;
      擅自操作有警示标识的车辆按钮、开关装置,非紧急状态下动用紧急或者安全装置;在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场站及其出入口通道擅自停放非城市公共汽车客运车辆、堆放杂物或者摆摊设点等;违反规定进入公共汽车客运车辆专用道;
      擅自进入车辆调度中心、车辆基地或者其他明示禁入的区域;破坏、损毁城市公共汽车客运设施;在公交站点前后三十米内停放其他社会车辆。
      如乘客扰乱公共汽车客运管理秩序、妨害安全驾驶、危害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安全,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河南商报记者 高鹏

    (声明:本文不代表河南县域经济网观点,如是转载内容,河南县域经济网不对本稿件内容真实性和图文版权负责。如发现政治性、事实性、技术性差错和版权方面的问题及不良信息,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并提供稿件的错误信息。)
    (责任编辑:田哲)
     

    下一篇:公交出行宣传周 让绿色与文明同行
    上一篇:7天出动98台车保障760人次 郑州交运集团交出2020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交通保障成绩单

    关于我们 |本网动态 |人员名单 |版权声明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