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县域经济网焦作讯:近日,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迅速出击,成功扣押被执行人侯某名下轿车一辆,严厉地打击了被执行人的避执行为。
2017年6月,拜某因购买车辆需要资金向河南某运输有限公司借款188000元整,约定了利息。拜某向运输公司出具了欠条,在欠款人处签字,侯某在担保人处签字。后来,拜某在偿还了54312元后未再支付任何借款本息。经多次催要未果,2019年5月9日,河南某运输有限公司将拜某、侯某起诉至解放区法院。开庭之日,二被告均未到庭应诉。解放区法院法院开庭审理后作出判决,判令被告拜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33688元及利息,被告侯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二被告未及时履行法定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二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但二被执行人拒不按期履行判决义务,也未向法院报告其财产状况。在财产查控中,执行干警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侯某名下的奇瑞牌轿车一辆,但侯某依然无动于衷,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交出法院查封车辆,企图逃避执行。
12月17日,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解放区法院执行干警迅速出击,在博爱县苏家作乡侯卜昌村找到了被执行人轿车,但现场并未发现被执行人。随后,执行干警拨打了车辆上的预留电话,侯某在电话中表示不在现场。经干警充分解释拒不配合法院执行需要承担的责任,侯某这才出现并交出了车辆钥匙,最终,该涉案车辆被成功扣押至法院。
目前该案被执行人已主动联系申请执行人,积极协商还款,案件取得实质性进展。(河南广播电视台记者 赵举和 通讯员 张永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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