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县域经济网焦作讯 “真是太感谢你们了,给我们申请到了司法救助,这笔救助金缓解了我们目前的生活困境,可谓是雪中送炭。”近日,一起交通事故纠纷的申请人贾某某、杜某成功领取了国家司法救助金,并向案件执行法官表示衷心的感谢。
2017年9月8日19时30分,赵某驾驶着一辆小型普通客车沿斗武路非机动车道由南向北行驶至修武县方庄村花坛南路段时,将前方同向行走的杜某某撞倒,致使其死亡。经公安机关认定,赵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鉴于赵某在事故发生后,主动拨打报警电话,并在到案后如实供述涉案事实,经法院依法审理判决赵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贾某某、杜某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合计56万余元。
2018年7月2日法院立案执行,执行法官多次到被执行人赵某家中实地走访、调查,通过与邻居交谈,了解到该被执行人家庭困难,系建档立卡贫困户,且重病缠身。后执行法官又穷尽一切执行措施均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且被执行人赵某正在监狱服役,亦无力支付赔偿款,案件陷入“执行不能”困境。
考虑到被害人杜某某家庭特别困难以及案件特殊性,执行法官积极告知和指导贾某某、杜某申请司法救助,帮助其收集整理所需材料,成功帮助申请人拿到了司法救助金。
司法救助是贯彻司法为民、维护司法公信力的重要制度。近年来,修武法院在加大执行力度的同时,切实践行司法为民,最大程度地发挥国家司法救助的人文关怀作用,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让困难群众感受到法院的关怀和温暖。(河南广播电视台记者 赵举和 通讯员 葛梦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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