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县域经济网讯(蒋金磊 通讯员 张鲲鹏)巡河是各级河湖长履行河湖长工作职责、保障河湖管理保护落到实处的主要方式,为落实好河长制各项工作任务,保卫好蓝天碧水,长垣市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河湖长巡河工作。
一是签发总河长令。6月1日,长垣市市长、总河长签发了第2号总河长令《关于开展河(湖)长巡河工作的通知》,高位推动河湖长巡河工作。
二是实行河长巡河“月通报”。每月月底,河长制办公室汇总河长制信息管理系统中各乡(镇、街道)的数据并进行排名后,向市第一总河长、总河长、副总河长、各市级河长以及各乡(镇、街道)第一总河长、总河长进行通报,通报排名直接作为年终考核乡(镇、街道)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依据。
三是开展督导检查。按照《长垣县河(湖)长制工作县级考核办法》,制定2020年河长制湖长制季度考核计划,将河长巡河情况、巡河记录情况作为重要评分项纳入季度考核,以考核促进河长巡河。
通过以上举措,有力推动市、乡、村三级河长主动作为、担当尽责,切实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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