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管:河南广播电视台   主办:河南电影电视制作集团
  • 设为首页
  • 河南县域经济网

    城市新闻:


    谎称能安排学生上“名校” 实为诈骗钱财获刑5年

    首页 > 城事 > 正文

    日期:2020-07-22 18:01:58    来源:河南县域经济网    
      河南县域经济网南阳讯 上学难,想上一个理想的学校更难,这是每位学生家长的心声。每年的开学季,为了让自己的孩子不输在起跑线上,能上个好学校,成了学生家长最为头疼、闹心的一件事。而一些不法分子,就是看准了学生家长为子女求学心切,借此设下了“完美”的圈套,谎称能安排学生上“名校”,来骗取家长血汗钱。近日,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案件,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某谎称自己是南阳市公安局副局长,骗取燕某的信任。2018年6月,燕某委托陈某办理学生上学事宜,陈某在明知自己没有实际办事能力的情况下,仍答复可以办理。随即,燕某将此信息告诉被害人刘某,刘某在微信群发布可以安排不符合条件的学生上十五小、一高、十三中等学校的信息,有九名学生家长委托刘某办理小孩上学事项和一名教师委托刘某办理工作调动事项,并按每人1.5万元至5.3万元不等的费用将钱交给刘某,共计389000元。刘某交给燕某225000元,燕某将194500元钱交给陈某委托其具体办理学生上学及教师调动之事。陈某明知自己没有该能力,收到钱以后将其挥霍一空。
      另查明,被告人陈某在案发后退还给了被害人人民币30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陈某犯诈骗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予以支持。鉴于被告人陈某当庭认罪,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综合考量被告人陈某的犯罪事实、犯罪数额、部分未退赃、认罪态度等量刑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河南广播电视台记者 孙喜增 通讯员 丁清凌 王慧)

    (责任编辑:田哲)

    下一篇:方城县袁店回族乡:主动出击 快速行动 为群众撑起“安全伞”
    上一篇:南召县四棵树乡:心系贫困户 夏季送清凉

    关于我们 |本网动态 |人员名单 |版权声明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