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省人社厅获悉,该厅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我省将采取一揽子硬核举措,充分激发和释放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按照要求,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属地(注册地)原则在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参加职称评审,与国有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同等对待。
经批准离岗创业或到民营企业兼职的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3年内可在原单位按规定申报职称。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被派驻外地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经委托可在派驻地申报职称评审。民营企业职称评审标准要突出实际工作业绩与贡献,对论文不作要求。
我省鼓励高层次人才在民营企业建功立业,对于企业博士后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河南省项目启动经费一等资助或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出站后继续留在企业的可直接认定副高级职称。
民营企业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可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
凡进入民营企业的省外专业技术人员,不限职称专业,比照同等级别可直接转评和申报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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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田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