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县域经济网焦作讯 日前,河南省沁阳市的村民张某,在身患肝病7年且家庭为低保户的情况下,将自家承包土地种植的花生变卖后所得的1万余元交到了法院。至此,这起借款7年、诉讼执行3年的纠纷,在执行法官的努力协调下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刘某系经销饲料,张某从事养殖业。2013年,刘某因给张某供给饲料有业务往来,后经结算张某累计欠刘某饲料款16140元。在刘某的多次催要下,张某承诺该欠款作为刘某借给自己所用,张某于2013年5月31日为刘某出具了借条,约定3个月内还清,若逾期则借款人按每日加付1.5%的借款利息。谁知天有不测风云。2013年7月25日,曾得过“乙肝”的张某被医院诊断为肝硬化并住院治疗,2013年8月9日出院。因张某出院后常年离不了药物,刘某在催要欠款不还的情况下于2018年2月7日诉至法院。2018年4月18日,河南省沁阳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张某应偿还原告刘某1614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张某未自觉履行,刘某于2018年7月5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经执行法官查明,被执行人张某家中共有6口人,由于张某患病养殖生意无法继续经营,家庭已基本没有经济收入,并于2013年被定为低保户对象。但被执行人张某及其爱人均承诺这欠款以后有钱了一定要还。2018年7月14日,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刘某主动与张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2018年7月14日履行1500元,剩余款项于2018年11月10日还清。之后,张某在偿还4300元后剩余11840元一直未再偿还。今年国庆节后,沁阳法院的执行法官突然接到张某的电话,称这两年承包了100亩土地,今年种植的花生大丰收,其将花生变卖后会将所剩欠款全部履行。2020年10月23日,执行干警来到张某所承包的土地,看着满脸丰收喜悦的张某用手机将1万余元的执行款转发后,为辛勤劳动的张某能积极偿还欠款的行为给予点赞。(河南广播电视台记者 赵举和 通讯员 原玉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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