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县域经济网焦作讯 2021年1月4日是元旦小长假后的上班第一天,上午8时30分,河南省沁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干警们早早来到被执行人拜某家中,对程某申请执行拜某为隐私权纠纷一案予以现场执行。
程某与拜某两家宅院南北相邻,程某家居北,拜某家居南,两家街门均朝东。2017年12月,拜某以保护自家人身与财产安全为由,在其家街门南侧墙体上方安装了一部监控摄像头,摄像头角度朝北,监控范围覆盖到程某家的院门口及门前的路面。2020年9月22日,程某以该监控摄像头侵犯其隐私权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2020年11月2日,沁阳法院审理后认为,拜某家的监控摄像头致使程某家的人员进出均处于被监控之下,其行为已侵犯了程某的隐私权。遂依法作出判决:拜某应将其住宅街门南侧墙体上的监控摄像头拆除。判决生效后,拜某未自觉履行,程某于2020年12月31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021年1月4日,沁阳法院的执行干警们来到被执行人拜某家中,经向拜某释法明理,拜某的家人主动将该监控摄像头予以拆除,使案件得到了快速执结。(河南广播电视台记者 赵举和 通讯员 原玉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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