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县域经济网焦作讯 2月18日,新年开工第一天,马村区法院执行干警顺利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情介绍:被告翁某某和原告李某某系朋友关系,在生意上有所往来。翁某某在原告李某某处多次购买轮胎,共计欠原告轮胎款9900元,翁某某虽给原告出具了收据,但被告未予偿还,原告诉至马村区人民法院。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翁某某支付李某某轮胎欠款9900元。判决生效后,翁某某并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李某某遂向马村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通过执行法官的多次思想工作,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先偿还了申请人一部分执行款,并约定剩余欠款将陆续履行,但是在约定期限内被执行人未按照和解协议履行义务,之后长期下落不明。早上刚上班申请人给承办人打电话,被执行人准备今天早上乘车前往外地。执行干警立即集合完毕出发前往被执行人家中。被执行人正上车准备离开,被执行干警当场拦下。告知被执行如不履行将被拘留,迫于司法威慑,翁某某当场将剩余执行款全部履行完毕。执行款已退给申请人,并出具了结案证明,本案顺利执结。(河南广播电视台记者 赵举和 通讯员 刘瑾、赵利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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