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县域经济网焦作讯 马村区法院持续加大执行案件力度,把依法执结每一起案件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实践,切实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大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近日,马村区法院圆满执结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被执行人卢某在对之前拖延履行行为深感愧疚之余,对执行法官促成和解表示感谢。
2020年8月,卢某驾驶一辆无号牌电动三轮车在路边由西向南左转弯驶入非机动车道时,与王某驾驶由北向南的无号牌电动二轮车相撞,导致王某受伤、双方车辆损害的交通事故。当日,公安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在该起事故中认定卢某负主要责任,王某负次要责任。因双方对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最终形成纠纷。2020年11月受害方王某将卢某起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后作出由卢某十日内向王某支付各项经济损失1.7万余元的判决。
判决生效后,卢某仍未履行,王某遂于2021年3月中旬向马村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马村区法院依法向卢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执行法官张波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卢某要求其到法院履行生效判决,但卢某始终以无钱为由拖延履行,案件就此陷入僵局。
执行干警通过线上、线下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卢某名下仅有三千多元钱可供执行,而申请执行人王某,因本次交通事故受伤,需要家属照顾饮食起居,无经济来源,急需医药费用进行后续治疗。
考虑到该案系民生案件,直接关系百姓的切身利益,这笔执行款对这个家庭来说非常重要,必须快办快结。为使案件有所突破,执行干警通过实地走访,了解到被执行人卢某身患残疾,收入少,家境贫困。执行法官组织双方进行了三次协调,从这起事故谈起,以法理、人情、道义、诚信多个角度,促成双方心平气合的协商,卢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申请人王某考量到对方确有实际困难,自愿放弃部分赔偿款及利息,同意被执行人卢某交付1.6万元将案件予以了结。被执行人卢某经过多方筹措,于4月15日一次性缴纳了执行和解案款1.6万元,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自教育整顿开展以来,马村区法院把学习教育成果积极转化为为民服务的强大动力,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争取让每一个案件的当事人满意,不断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走深走实。(河南广播电视台记者 赵举和 通讯员 刘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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