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该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将实行“三审合一”审判模式,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均由环境资源审判庭进行审判。环境资源审判庭专门负责审理辖区内及上级法院指定的因涉及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保护而产生的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相关非诉执行案件的立案审查。针对环保案件的特殊性、环境损害的难以修复性,环境资源审判庭将做到快立案、快审理、快结案、快执行,尽可能将对环境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在办案过程中,环境资源审判庭将加大调解力度和法治宣传力度,通过教育说理、以案说法和新闻报道等形式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增强辖区单位和群众的环保意识。
该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保障辖区的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为打造“天蓝、地绿、水净、河美”的新二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