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2日上午10点多,罗某站在工地地下室3米多高的移动脚手架上安装照明线路时,脚手架突然侧翻,罗某头部着地严重受伤。事故发生后,经医院诊断,罗某的伤情为脑挫裂伤、左耳混合性耳聋。经司法鉴定,损伤程度评定为八级。
2015年罗某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因为其打工的场所属于两级转包,并且三被告对责任认定、罗某的伤残等级认定,以及赔偿的数额都有异议,因此该案件经历了二审的长期过程。
年近50岁的罗某不但丧失劳动能力,而且整个家庭也失去了经济来源。2017年6月,当罗某终于等到二审判决结果,却还是见不到被告履行赔偿款的时候更是发了愁,不得已,9月5日,他向中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接到案件后,中牟法院执行干警迅速找到被执行人,通过各种方法,对其说服警示,最终,仅用了半个月时间,被执行人就主动履行了赔偿义务,将29万元全部偿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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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田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