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董楠通讯员谢育健
本报讯车辆违停、占用公交站前道路,这些看似平常的停车习惯,或许给他人造成很多的不便。昨日,记者从洛阳市交警支队获悉,洛阳交警开展有奖举报以来,群众看到有交通违法行为,可拍下照片或视频提供给交警支队,一经核实,同样会对交通违法车辆进行处罚。目前,洛阳交警对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不仅有路面管控、监控抓拍,还有群众举报。
昨日,市交警支队公布了一批因占用公交站的违停车辆。记者注意到,每张图片上均有日期、时间及拍摄具体地点。市交警支队负责人说,此次公布的违停车辆图片,均来自群众的举报,“沿途看到车辆有交通违法行为,按照要求进行拍照或拍摄视频,即可向交警部门进行举报,一经核实,同样会对违法车辆进行处罚”。
据了解,群众通过行车记录仪或其他摄录设备记录超员、超速、闯红灯等,即可将举报视频送至交警支队5楼举报中心(开元大道与通济街交叉口西南角;电 话: 0379-63629327/63629328)。经核实、处罚后,按照违法严重程度给予举报人10-3000元奖励
对于举报内容上的要求,视频(照片)举报,需要提供原始视频(照片),并能清楚体现违法全过程。拍照或摄录时应注意拍清车辆号牌、特征、所处或行驶地点、违法过程、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现场概况等,以便于查证;所有的举报视频及照片中应显示的日期年、月、日。
据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所有接到的举报照片或视频,将由洛阳交警审核后择优采用。对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违法较为典型的收集整理后,在洛阳交警官方“双微”平台及相关媒体进行曝光,开展警示宣传教育。所有机动车违法还将录入警综平台,依据相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罚。
此外,所有负责或涉及该项活动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并对举报人及举报信息严格保密。“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举报,不得伪造或虚构事实。”交警支队负责人提醒,同一车辆同一个交通违法行为有多人举报的,以交管部门最先接到有效举报线索为准,进行奖励,不重复奖励。另外,“切勿在驾驶中拍照,以确保自身及车辆行驶安全的前提下抓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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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田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