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栾川县法院积极倡导并落实人性化执行,通过几年的坚持不懈和努力,取得了累累硕果,有效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执行“六公开”以公开换理解
栾川县法院坚持实行执行“六公开”制度,即执行立案公开、财产查控公开、财产处置公开、财产分配公开、执行文书公开、执行结案公开。该制度充分体现了栾川县法院真诚为民服务的态度、自觉接受监督的决心和对当事人的尊重,增加了执行透明度,对暗箱操作起到了很好的遏制作用,效果显著,涉执上访现象明显减少。
张某与贺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立案执行后,法院穷尽执行措施,发现被执行人贺某确无财产可供执行,遂依法终结该案执行程序。起初,申请执行人张某对法院终结执行大为不解,怀疑法院不作为。但是,执行法官的耐心释法析理,并向他公开了法院所采取的财产查控措施,使他最终相信,法院在他的这起案件中已经竭尽所能。
说服教育为主强制执行为辅
在执行中,栾川县法院坚持将思想教育和法治宣传工作贯穿于执行工作的始终,切实做好疏导教育工作。
人都是有感情的,说服教育不仅要晓之以理,还要动之以情。该院执行法官以真诚换取执行成果,把法律规定和现实情况结合起来,促使被执行人进行换位思考,找到与被执行人的共鸣点,消除被执行人的顾虑,以达到良好效果。重视思想教育工作,不等于放弃强制执行,只是尽量少用强制措施,只在必要的情况下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
陈某甲帮助陈某乙建房时发生意外,陈某乙承担了部分医疗费用,对于伤残费、后期治疗费等不予赔偿。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了解到双方系堂兄弟,遂多次做双方的思想工作,试图以亲情感化双方,使问题能和谐解决。起初,无论执行法官怎样做工作,陈某乙均以没钱为由拒绝付款,为此,陈某甲大发雷霆,不顾兄弟情面,强烈要求法院对陈某乙采取拘留措施。本着人性化执行的原则,执行法官找到陈某乙,苦心规劝。最终,陈某乙被法官的良苦用心感动,当场履行了义务,兄弟二人最终握手言和。
坚持执行“三访”力促执行和解
栾川县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坚持“三访”。
一是“家访”。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深入被执行人家中了解其家庭经济状况,规劝其及时履行应尽义务,做好教育疏导工作,为下一步执行工作打好基础。
二是“走访”。执行法官通过走访被执行人的邻居及所在街道办,进一步了解其经济状况,并在必要时请邻居、街道办工作人员帮助协调执行。
三是“查访”。执行法官通过查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房产信息、工商登记、车辆等,摸清被申请人的财产情况。
“三访”既能缓解被执行人的抵触情绪,拉近法官与被执行人的距离,也能让申请人感受到执行法官的努力,为执行和解打好基础。
栾川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云锋介绍,随着人性化执行,栾川县法院执行案件的和解率逐年上升,屡创历史新高,涉执上访案件数量逐年下降。人性化执行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社会进步在法院执行活动中的集中体现,是对人民群众关心问题的回应。只有坚持人性化执行,才能真正实现执行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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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田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