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河南分网7月27日消息 近日,河南省嵩县人民法院利用“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系统高效执结了一起“工程款”纠纷案件。
案件回放:2017年8月,某劳务公司与该县某开发公司项目部签订《土建工程劳务协议》,该工程验收并交付使用。因工程结算发生分歧,某劳务公司向河南省嵩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嵩县法院判决开发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某劳务公司工程款、退还保证金、50万余元,并支付利息。判决生效后,开发公司仍拖延履行,某劳务公司遂向嵩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8年5月,该案执行立案后,嵩县法院快速作出反应,立即将新收执行案件统一进行“总对总”查询,并不时查看系统反馈信息,随后,系统反馈信息显示被执行人某一银行账户上有余额100余万元,执行指挥中心立即采取措施将该账户予以冻结。并根据“总对总”财产网络查控系统反馈的财产信息,赶赴该银行网点进行调查核实,将该案连本带息以及迟延履行利息合计50多万元成功扣划,此起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全部执行到位。
“二个月就拿到50万元的案件款,真是太快了,非常感谢嵩县法院的快速公正执行。某劳务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某激动地说。
今年,嵩县法院在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道路上,大力推动“互联网+”执行工作模式,让传统执行搭上信息化的“便车”,发挥网络平台信息集成、数据搜索、指令传输的优势,极大地推动了全面决胜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开展。(通讯员 赵林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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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冯静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