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管:河南广播电视台   主办:河南广电县域融媒
  • 河南县域经济网

    城市新闻:


    今天起 “滥用远光灯”开始处罚

    首页 > 汽车 > 正文

    5034
    2018-11-15 13:51:28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郭兵
      本报讯就在今天,郑州的司机注意了,“滥用远光灯”开始处罚。
      11月14日,记者从郑州市交警支队了解到,郑州交警将于11月15日开始对“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处罚。
      处罚标准:对抓拍到的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交通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和《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将对驾驶员处以100元罚款同时驾驶证记1分。
      抓拍设备安装位置在哪?记者了解到,目前郑州市陇海高架桥东向西方向(与大学路交叉口附近)、金水路省军区、花园路花园商厦附近等三个路段安装电子监控抓拍设备。
      抓拍设备的工作原理是什么?据介绍,该套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自动记录系统能对远光灯的违法行为进行自动识别抓拍上传。该套系统前端有两个摄像头,一个记录车辆外观信息,一个捕获车灯形态及灯光强度,确定是否使用了远光灯,一旦确定两个摄像头将同时抓拍,对整个违法行为进行记录保存,形成4张违法照片和一段违法视频,可反映违法车辆的整个滥用远光灯的过程,并同时对车牌信息和车型等信息进行自动比对。

    (声明:本文不代表河南县域经济网观点,如是转载内容,河南县域经济网不对本稿件内容真实性和图文版权负责。如发现政治性、事实性、技术性差错和版权方面的问题及不良信息,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并提供稿件的错误信息。)
    (责任编辑:田哲)

    相关热词搜索:汽车

    上一篇:超九成出租车 后窗已“干净”
    下一篇:最后一页

    县域融媒 | 法律顾问 | 人员名单 | 频道招商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