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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解双方满意监督分期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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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8-06-06 15:06:05    来源:大河网-河南日报农村版    
      □本报记者李躬亿通讯员李菁宋华礼
      5月28日,原阳县李琴(化名)早早起来打车赶往30公里外的新乡县信访群众疏导调解中心,她手里拿着一面写着“人民好信访,一心解民难”的锦旗,要亲手送给新乡县信访局局长周新生。一年前,李琴的丈夫打工受伤不治身亡,是新乡县信访群众疏导调解中心的同志帮她拿到了赔偿金,她心中充满了感激之情。
      意外受伤信访调解来帮忙
      2017年4月27日,李琴的丈夫孙某在新乡县的一家民营企业打工时意外受伤,先后在新乡、郑州两家大型医院就诊。住院期间,由于企业没有及时垫付足够的医疗费,李琴不得不一边照顾丈夫一边到处借钱。截至2017年6月底,在筹措了40多万元医疗费后,再无力支付后续治疗费用。
      万般无奈之时,李琴来到了新乡县信访群众疏导调解中心请求调解,要求协调企业支付医疗费用。新乡县信访群众疏导调解中心高度重视,立即召集县安监局、人社局、涉案企业和当事人,详细了解案情,研究解决措施,强调双方要客观公正地面对现实,依法按政策解决问题。
      2017年6月30日,周新生再次组织协调会,围绕企业支付治疗费用的问题进行调解。经过耐心做企业的政策解释和疏导工作,企业负责人表示虽然经营效益不好,但同意支付部分医疗费,并派专人将医疗费送到医院。
      反复协调各项费用分期偿
      2017年7月12日,李琴的丈夫病情恶化死亡,案情进一步复杂。第二天,李琴再次来到县信访群众疏导调解中心,诉求由原来的要求协调医疗费到支付已垫付的医疗费及死亡赔偿等相关问题。
      2017年7月19日、28日、31日,新乡县信访群众疏导调解中心先后就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相关问题进行了三次调解。调解过程中,县信访群众疏导调解中心始终坚持依法公正调解,既充分考虑死者家属的感受,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又充分顾及企业的经营状况和承受能力。由于该企业效益不佳,加上出现该事故,经营更是雪上加霜,不能为了追求过高赔偿,将企业“一棍子打死”。在2017年7月31日最后一次调解中,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由专职律师在场公证,最终确定企业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予以赔偿,这样既保护了信访人的合法权益,使信访人能够顺利拿到赔偿,又能使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企业在2017年8月5日前支付给信访人医疗费及部分损失,剩余款项从2017年11月起分7个月付清。
      跟踪问效协议到位民心畅
      为确保协议顺利执行,协议签订后,县信访群众疏导调解中心安排专人负责案件履行情况的跟踪监督,与信访人及企业负责人始终保持联系,定期监督款项到位情况。按照双方签订的协议书,2018年5月15日,赔偿协议全部履行完毕,信访人李琴顺利拿到了赔偿金,于是就出现了信访人专程给信访群众疏导调解中心送锦旗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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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田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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