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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看守所到高考考场检察官搭起“高速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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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8-06-11 09:56:44    来源:大河网-河南法制报    
      □河南法制报记者穆黎明通讯员刘楠
      “谢谢检察官叔叔,我们一定好好高考。不管成绩怎么样,我们以后都会遵纪守法、努力学习,绝不会再让家人和老师失望!”6月6日下午,离高考开考还有不到一天的时间,17岁的周某和18岁的于某在新乡市看守所接到了取保候审通知书。面对为了让他们按时参加高考,在24小时内搭起审批手续“高速通道”的检察官们,两人深深地鞠了一躬。
      事情要从6月5日说起。新乡市卫河地区检察院派驻新乡市看守所检察室的干警在日常驻所巡查中了解到:目前,新乡市看守所有两名特殊的在押人员,一个是17岁的周某,另一个是刚满18岁的于某,他们因涉嫌共同盗窃犯罪于5月24日被公安机关送押。原本今年要参加高考的两人失去了自由,在押期间,周某和于某的思想情绪波动较大,一方面,他们对自己一时糊涂而违法犯罪感到十分后悔,另一方面,他们因无法参加高考感到懊恼。
      新乡市卫河地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郭建林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刻会同该院派驻新乡市看守所检察室干警闫海顺了解案情、进行研判,并与周某、于某进行了一对一谈话,了解其思想动态。
      “我们要打击犯罪,不该松的尺度一毫也不能松,但同时我们也要把握宽严相济的原则,以治病救人的目的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以求取得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郭建林说,“经过分析,我们认为周某和于某的案件情节轻微,且系初犯,主观恶性不大,也确实认罪悔罪,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但当时,离高考开考只有24小时了,如果按照正常的取保候审审批速度,周某和于某肯定赶不上考试了。于是,郭建林立刻通知新乡市红旗区检察院未检部门,第一时间会同看守所、公安局进行案情研讨,审查周某、于某两人是否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为两名考生搭起了一条通往高考考场的“高速通道”。
      同时,为了安抚周某和于某的焦虑情绪,帮他们调整精神状态,检察官同看守所达成一致意见:6月6日不再给两人安排值班和其他活动,让他们有充足的学习、睡眠时间,以良好的精神状态走上考场。
      6月6日13时许,按正常速度需要一周左右完成的取保候审审批手续在24小时内全部完成,周某和于某正式接到了变更强制措施通知。当郭建林、闫海顺把取保候审通知书交到周某和于某手中时,两人表示出所后一定尊法守法,好好学习,做对社会有用之人,并对新乡市看守所及卫河地区检察院帮助他们圆了高考梦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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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田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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