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李某购买张某猪饲料后,欠张某6000余元未还。2016年10月17日张某诉至陕州区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李某承诺分期履行完毕。
调解书生效后,李某仅偿还2000元,再无还款。无奈,张某申请强制执行。2018年6月26日,该院开展突击执行行动,李某在暗处发现法院警车后逃走,执行扑空。27日13时,执行干警们以“逢山开路,遇河搭桥”的干劲,通过不懈努力,最终合力将李某抓获。被带回法院的李某在司法拘留的压力下,当场履行了还款义务,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徐瑞龙李强陈峰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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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田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