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夜晚,淮滨县公安局按照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开展了对公共场所的集中清查行动。淮滨县公安局反恐大队、北城派出所民警在对该县金谷春大道一家宾馆例行检查时,发现该宾馆存在不实名登记、一人登记多人住宿、持他人身份证住宿等违法情况。
经民警进一步检查发现:2017年11月23日,该宾馆就因不实名登记被公安机关予以治安处罚过。鉴于该宾馆再次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且在长达半年多的时间里仍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淮滨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对该宾馆处以十万元罚款。目前,该宾馆已经停业整顿。(王长江姜树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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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田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