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李晓波通讯员韩琳宋一夫
本报讯4月16日,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为洛阳市唯一国有大型政策性担保机构洛阳市金财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追回1190余万元执行款。自3月下旬始,洛龙区法院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涉金融案件集中执行专项活动,集中时间、多措并举、攻坚克难,最大限度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为维护金融安全和经济社会平稳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和金融秩序,做出应有贡献。
2016年,洛阳市某石油化工机械有限公司在银行贷款1000余万元,由洛阳市金财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为贷款提供担保。然而该化工机械公司未如期履行还款义务,该投资担保公司作为担保人前后两次代其偿还贷款1000余万元。
后该担保公司将该化工机械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追偿代为支付贷款及所产生利息。经审理,法院支持金财公司的诉求。判决生效后,该石油化工机械有限公司并未履行还款义务,洛龙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月28日,洛龙区法院立案执行,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多渠道全方位查控。在立案3天后就足额冻结了该石油化工机械公司名下财产。4月2日,此前一直避而不见的被执行人主动来到法院表示愿意履行判决,并主动与金财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进行协商。4月14日,双方达成一致,待15天冻结异议期满结束后,由法院在被执行人账户中扣划相应执行款项。
4月16日,洛龙区法院成功扣划被执行人名下1190余万元,该案执结。当天,洛阳市金财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一行十余人来到法院,送来锦旗和感谢信。“幸亏法院及时冻结被执行人名下全部账户,才使得案件能够这么快速执结,挽回公司损失。”
洛龙区法院相关负责人说,将以此次涉金融案件集中执行专项活动为契机,建立台账,跟踪落实,持续推进涉金融案件执行工作。下一步将抽调精干力量加大对此类案件执行力度,依法用足用好查封、扣押、冻结、拘留等各项强制措施,最大限度保障和实现金融债权,维护金融秩序,净化社会信用环境,不断促进金融市场安全稳定,为洛龙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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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田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