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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23-09-08 15:09:03    来源:河南法制报    
          一些犯罪分子以各种方式诱导年轻人吸食“上头电子烟”,值得高度警惕。近期,广西、广东、青海、山东等地已开展行动,严厉打击相关犯罪。

          关于“上头电子烟”
          “上头电子烟”外观与普通电子烟不易区分,但犯罪分子在这种电子烟油中添加了合成大麻素等成分,它实际上是一种新型毒品。

          新型毒品犯罪呈现新特点

          多地警方表示,当前这类犯罪存在如下特点:
          ①“互联网+物流寄递+电子支付”的犯罪模式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通报称,毒品犯罪手段网络化态势明显,近七成毒品犯罪交易依托互联网实施,采用“互联网+物流寄递+电子支付”等非接触方式较为普遍,证据收集和案件查处难度进一步加大。
          业内人士介绍,不法分子通过微信等社交软件联络交易,再依托快递、闪送等物流服务发货运输。“线上交易”使新型毒品的买卖行为更加隐蔽,辐射范围更广。一般买卖双方使用隐语、暗语进行沟通。

          ②隐蔽的“圈子交易”
          贩卖新型毒品的人员往往通过熟人介绍线下交易。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说,2020年以来,在依法惩处的1143名毒品犯罪分子中,再犯累犯占比48.2%,“以贩养吸”超过六成。
          广西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李阳说,“上头电子烟”等毒品跨省贩卖多发,贩毒人员通过网络交易层层分销。

          加强全链条打击

          司法界人士表示,相关部门要积极溯源,不定期开展专项行动,依法查处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违法行为,对电子烟油中添加合成大麻素等新型毒品的违法犯罪案件进行严厉查处,实行全链条打击。
          针对“网络+寄递”的毒品犯罪模式,要不定期进行抽查,对于快递等行业要实现查、堵、截、控多种措施共同发力,堵住“上头电子烟”的销售通道。
          对新型毒品犯罪的治理,不仅要依靠事后打击,更要加强预防,引导公众充分认识到新型毒品的危害性。有关部门要强化反毒宣传,社会、学校、家庭要形成教管合力,向青少年普及相关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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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刘安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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