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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治理农村“黑校车”须“对症下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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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7-12-05 16:30:03    来源:大河网-河南日报农村版    
       □钟长顺李斌
     
        目前,农村民办幼儿园日益增多,加之农村群众居住环境相对分散等因素的存在,给一些不具备相关资质的车辆非法接送学生提供了市场。此类“黑校车”在运营过程中受车辆安全系数低、超速、超员等因素的影响,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严重威胁着学生的生命安全。
     
        农村“黑校车”为何屡禁不止,究其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农村一些民办学校财力不足,无力购买专用校车和聘请校车驾驶人,有的学校虽然购买了专用校车,但因无力维护导致校车停运的现象时有发生。二是有些农村学生家长对孩子的交通安全不够重视,为了方便,就抱着侥幸心态,多家联合包车接送孩子上学。三是基层交警部门因受警力不足等方面因素的制约,在交通违法行为查处行动中,将警力主要集中于国道、省道、县乡道路上,而“黑校车”接送学生的路线大多位于偏远乡村公路或者小路,交警部门很难发现并对此类车辆进行有效查处。四是“黑校车”驾驶人一般为当地农民,对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了解不足,再加上农村收入来源比较单一,用面包车等无资质的车辆违规接送学生可获得额外收益。
     
        如何消除农村“黑校车”交通安全隐患?笔者认为:有关部门必须齐抓共管、对症下药。一是交警、安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密切配合,采取交通安全法规进学校、进地头的宣传方式向学校管理者和学生家长大力宣传国家对校车的管理规定,讲解非专用校车接送学生的危害性,提醒他们不要用此类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二是对发现的“黑校车”一律按《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从重处罚。交警部门要联合教育部门和村委会对学校接送学生车辆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并登记造册,对学生上下学出行方式做到了如指掌。三是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鼓励道路运输企业和取得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的个体经营者提供校车服务。四是交警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坚持在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组织警力深入乡村大力开展专项行动,让那些善于和交警打“时间差”、“躲猫猫”的“黑校车”驾驶人无机可乘,从而打消侥幸心理。五是教育、交警等职能部门要进一步简化正规校车办事程序,探索发展市场化、社会化的校车服务公司,扩大正规校车服务范围,对各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校车接送路线进行合理规划,并通过增加正规校车数量的方式挤压“黑校车”生存空间。六是建立健全“黑校车”举报监督奖励机制,发动广大群众对“黑校车”积极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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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田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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