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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费者权益受损 治理网络搭售乱象须有硬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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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7-10-16 14:28:26    来源:经济参考报    
    治理网络搭售乱象须有硬措施

      据报道,“十一”长假刚结束,机票搭售问题让携程网陷入舆论漩涡。携程回应称,已提供没有搭售的“普通订票”选择。网民认为,不少在线旅游平台都存在搭售问题。机票捆绑搭售属于强制消费,变相剥夺了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和知情权。消除订票搭售不能光指望消费者擦亮双眼和网络销售平台自我整改,加强政府有效监管及完善相关法律惩戒才是根本出路。

      消费者权益受损

      “利益驱动是企业进行机票搭售行为的根本动力。”网民“迈克·余”认为,目前在线旅游企业的机票价与航空公司官网上一致,光靠售票盈利空间不大,在机票业务利润少的情况下,在线旅游平台“默认勾选”搭售额外项目就成了赚钱的重要渠道,如果用户没有发现,购物券、服务券、停车券等被搭售出去的产品,就为在线旅游企业赢得了利润。

      通过此种途径,企业虽然获利,消费者却纷纷中招,苦不堪言。中国民航局消费者事务管理中心的统计显示,今年上半年,中心受理的消费者关于票务的相关问题投诉已达3000多起,投诉总量比去年同期增加了近3倍。其中,机票搭售在投诉中占了相当大的比例。

      有网民表示,一些在线旅游平台应该意识到,如何找到令消费者体验更好的商业模式是当务之急,在票务代理上“玩猫腻”的行为,不符合时代发展趋势,也终会失去消费者的信任。

      加强惩戒严格追责

      网民“李秀荣”建议,鉴于网络服务商将搭售项目设置为默认选项,相关部门有必要组织专门力量,从技术角度将商家的这种设置更改过来,并加强日常监控。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应加强对互联网机票销售平台和销售代理人的监督管理,对其互联网机票销售行为开展专项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

      网民“斯恪”表示,事实上,民航局、保监会、中消协都曾多次对网络搭售进行整顿,却始终收效甚微。机票搭售仍旧层出不穷,根本原因在于仅有规范性规定而缺乏强制性惩罚,导致企业违规成本过低,消费者维权成本过高,以至于商家敢于明知故犯、顶风作案。

      网民“李晓亮”认为,机票搭售实际就是一种强制消费,变相剥夺了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和知情权,长远看也有损互联网经济的根基。所以,法规必须进一步查漏补缺,明确在线机票销售平台的责任主体,对侵犯消费者权利者必须予以打击惩戒,对监管不力者也当追究失职渎职之责,用硬措施从根本上治理违规搭售等不正当行为,防止监管风口一过就卷土重来。 (记者 明航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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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宗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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