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县域经济网焦作讯 “被告人李某飞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3月25日下午,法官敲下法槌,一起利用“三远一网”系统开庭审理的刑事案件当庭宣判。该案依法适用刑事速裁程序,从开庭到宣判,整个庭审用时不到二十分钟。
2018年9月30日7时许,武陟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来到武陟县大封镇东唐郭村依法拘留被执行人李某,在准备依法对李某室内进行搜查时,李某保(已被判刑)趁司法警察不备,将搜查证抢走撕掉,同时李某飞与李某保等人对司法警察进行辱骂、厮打,阻碍依法执行职务,致使拘传和搜查工作无法进行。2019年11月21日,李某飞主动到武陟县公安局投案,如实供述了其涉嫌妨害公务的犯罪事实。
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李某飞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
庭前检察院提交了被告人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的认罪认罚具结书,庭审中,修武法院简化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程序,充分听取了被告人最后陈述,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处罚的法律制度,当庭作出判决。李某飞表示服判不上诉。
“针对一些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简单案件,且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可以启用刑事速裁程序,这对于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等具有重要意义。”该案承办法官范晓玲说。
修武法院将继续重视适用刑事案件速裁程序,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在案多人少的情况下,提升审判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河南广播电视台记者 赵举和 通讯员 葛梦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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