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商务厅和财政厅日前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河南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2017年度省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称,对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贷款,且年度进出口额达到一定规模的跨境电商企业,经核查认定后,采取财政贴息的形式,给予不超过人民银行一年期同期贷款基准利率3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贴息。
通知明确了具体支持范围和标准,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应用项目、第三方平台项目和服务项目都将获得以奖代补、财政贴息等形式的资金支持。本次项目申报规定,同一企业仅限申报一个项目,同一项目仅限申报一种扶持方式。(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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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田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