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5月底,在洛阳石化工作的申请人王某拿到执行款后,紧紧握着洛阳市吉利区法院副院长贾广建的手说:4000多元钱虽然不多,但是法院给了我一个公道的说法,这比4万、40万都重要。
原来,王某与康某于2017年5月通过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确定由男方王某向儿子王某某每月支付600元抚养费,但在王某支付7个月4200元抚养费后,发现王某某并非自己亲生儿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亲子关系,并将4200元抚养费返还。吉利区法院调解结案,康某答应退还王某已支付的抚养费4200元。谁知调解书生效后,女方拒绝履行。无奈,王某只好向吉利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办案法官多次传唤康某,其仍然拒绝履行。主管执行工作的贾广建副院长再次把康某传唤到法院,情理并用,不厌其烦,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劝说,康某终于答应并如数将执行款交到法院。贾广建说,此案标的不大,采取强制措施固然解决的速度会快一些,但这属于因家庭矛盾产生的纠纷,应尽量避免使用强制措施,将因案件带来的伤害降到最低,因为社会向往和谐,需要更多的温情来滋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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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田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