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为深化体制改革,规范公益诉讼工作,促进公益诉讼工作的持续、深入开展,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的协作配合,内黄县人民检察院制定了《内黄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公益诉讼案件协作管理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规定》为该院正确行使法律监督职能,促进公益诉讼检察业务健康、成熟、规范运行提供了制度依据和保障。
据悉,《规定》明确了检察人员审查、移交案件线索的职责,对公益诉讼案件范围进行了科学界定,对移交文书模式、案件线索管理共享机制进行了探索,形成了科学化运行模式,将检察官移交线索的质量列入业绩考核内容。
《规定》实现了检察机关内部公益诉讼线索移送无缝衔接、快速流转,公益诉讼案件信息共享,形成了以民行部门为主导,相关业务部门积极协作配合的公益诉讼格局,进一步增强了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合力,为新时代检察工作转型发展、聚焦主责主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记者陈军通讯员张海申杜瑞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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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田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