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0月末,全市各县域金融服务网点数量达260个,金融从业人员数量2933人,累计安放各类电子机具11498台,其中ATM机822台,POS机具8572台,助农取款机具1819台,农民金融自助服务285台。全市银行业机构已发放扶贫小额贷款户数4012户,扶贫小额信贷余额2.42亿元(银监口径),产业精准扶贫贷款余额2.93亿元,项目精准扶贫贷款9.16亿元,提前完成全市金融扶贫年度目标。
——强化扶贫工作机制。一是及时传达精准扶贫工作会议精神。分局组织辖内各银行业机构召开扶贫小额信贷推进工作会议,积极传达精准扶贫相关会议、文件精神,对2017年扶贫小额信贷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二是落实扶贫小额信贷工作方案。针对扶贫小额信贷推进会议的新部署新要求,开封分局在总结以往扶贫工作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细化任务分解,保证扶贫小额信贷制度的工作推进、督导检查、考核评价、信息宣传等工作明确到位,责任落实到人,按照工作节点,及时推进,确保工作实效。
——提高金融扶贫精准度。指导各主责任银行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评级授信工作,加强与村两委、驻村第一书记的沟通协作,深入有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县(区)、乡、村,对贫困户走访调查。按照是否符合贷款条件、是否具有贷款意愿,以及贷款需求的金额、期限、用途等,实行“一户一档”,建立金融服务档案。
——积极开展实地督导。组建扶贫小额信贷调研小组深入开展扶贫小额信贷“调研督导月”活动,强化座谈督导与实地督导,先后赴各县区组织开展现场督导,现场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摸清扶贫小额信贷底数,核查利率执行情况。对存在超基准利率发放扶贫小额信贷现象的机构,要求立即整改,重新制定切实可行的贷款方案,对有需求的贫困户,做到应贷尽贷,并保证贫困户享受到金融扶贫优惠政策。
——推动出台扶贫政策。推动出台《开封市金融助推脱贫攻坚实施方案》。针对扶贫小额信贷推进会议的新部署新要求,细化任务分解,保证扶贫小额信贷制度的工作推进、督导检查、考核评价、信息宣传等工作明确到位,责任落实到人,按照工作节点,及时推进,确保工作实效。
——构建金融三级扶贫体系。主动加大与政府协调力度,向金融扶贫领导小组派驻挂职人员,积极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形成扶贫工作合力。配合建立县、乡、村三级金融扶贫服务体系,建立乡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协助机制,协助各银行业机构做好贷款项目申报、审核、贷款、后管理和贷款回收等工作。
——强化内外联动作用。主动加大与市政府金融办、人行等部门协调力度,做好与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沟通,搭建金融扶贫工作联系平台,及时了解金融扶贫工作信息,加强各单位学习经验交流,积极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形成扶贫工作合力。
——加大扶贫宣传力度。督导全市银行业机构多次举办“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积极宣传小额扶贫信贷优惠政策,并与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对接,讲解贷款条件及申请流程,入户率达百分之百。
开封银监分局将继续巩固扶贫开局成果,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扶贫工作决策部署和有关会议精神,指导银行业坚持“精准”发力,真抓实干,把扶贫小额信贷工作锲而不舍抓下去,有力助推打好脱贫攻坚战。(吴华丹 陈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