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商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企业自主公示年度报告代替以往的企业年检,成为工商系统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制度,目前已实施四年。
“我省企业对年报和信息公示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信用意识逐年增强。”省工商局企业信用信息监管处负责人何艳红告诉记者,除了年报,截至目前,全省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累计公示的即时信息近130万条,“经营范围变动、地址变化、奖惩记录等信息,企业都会自觉公示出来。”
在何艳红看来,全省企业年报和信息公示自觉性的增强,对我省营商环境的优化意义重大。“企业自觉自发向社会公开经营和信用信息,让市场环境变得更加透明,有助于公众尤其是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企业状况,有效促进投资落地。”
值得注意的是,企业年报和信息公示有助于进一步提高政府的监管效能。目前,我省主要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年度抽查方式开展市场监管,企业年报和信息公示有助于监管部门整体了解企业的经营动态,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对于信息中显示在市场经营中存在多次违规或信用存在问题的企业,我们将开展定向检查,并提高检查频次;而信用一直良好的企业被抽查的几率会小得多。”何艳红说。
据了解,2017年度企业年报时间从今年1月1日开始,到6月30日结束。何艳红提醒还没有进行年报的企业,抓紧时间完成公示,“如果企业没有正常开展年报,将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信用降低,在以后的经营活动如招投标、贷款融资、评优评先等方面会受到影响。”(记者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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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静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