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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为烈属 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全面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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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9-04-27 09:37:13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蔡君彦
      本报讯关心国防,热爱部队,尊崇军人,敬重英雄。4月26日上午,河南省暨郑州市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启动仪式在郑州市绿城广场举行,全省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将全部悬挂光荣牌,借此表达党和政府对军人的褒奖,激发现役官兵和全社会崇军爱国的热情。
      启动仪式由省政府、省军区主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郑州市政府、郑州警备区承办。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厅长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光荣牌的悬挂对象包括:“三属”家庭(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家庭)、退役军人家庭和现役军人家庭。需要说明的是,《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办法》于2018年7月29日印发施行,因此,2018年7月29日前“三属”人员和退役军人去世的,其家庭不再悬挂。
      按照相关规定,属于悬挂光荣牌家庭范围的非持证人员,可申请悬挂。证件遗失的,可凭有效证明,申请悬挂。悬挂光荣牌的对象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改变,或者光荣牌老化破损,可申请更换。
      “光荣牌承载着军人军属的崇高荣誉和社会价值导向,既是荣誉更是责任,也有相应的退出机制。”该负责人表示,根据规定,悬挂光荣牌对象及其家庭成员如果依法被判处刑事处罚或被公安机关处以治安管理处罚且产生恶劣影响,现役军人如果被除名、开除军籍,便失去了应有的荣誉和示范作用,应当取消其家庭悬挂光荣牌资格,已悬挂的由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收回。被公安机关处以治安管理处罚后,能够主动改正错误、积极消除负面影响的,经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同意,可以恢复悬挂光荣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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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田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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